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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建议加强对开发商带建道路、市政设施的管理
发布日期:2014-09-09 浏览次数:  字号:〖
 
  天宁区政协办公室反映:现在开发商在新建小区时,规划上要求其代建一些道路、绿化等市政设施。但开发商代建后往往出现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代建道路、绿化园地没有路名。代建后续没人过问,使代建道路成了附近小区居民的停车场,绿化带里垃圾遍地;二是代建移交与基层脱节。由于基层不知道开发商要代建什么、为谁代建等。出现问题后无人管
  理,再找开发商解决很难。因为从物业公司、开发商移交规划图纸上看不出代建设施在红线内,而开发商认为自己当时只是代建,不是他们后续的管理范围。这些无主管理的道路和绿化,就成为了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为此,建议:
  1.在规划时预先设置代建道路路名,为后续管理提前作好准备,不要等建成后让基层提供新建道路规划、建设所有资料再申请路名。
  2.坚持谁代建由谁验收、移交、管理。不能因开发商代建后不管,造成城市管理的“死角”。
  3.完善各项制度。对代建不到位、无移交、验收的行为给于重罚,使无名道路、绿化等无法管理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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