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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期 建议增设固定公益活动场所
发布日期:2015-08-26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委员王寅反映: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和进步的重要内容。当前常州市各类慈善公益组织数量日益增多,活动日趋丰富,发展速度日益加快。但慈善事业发展面临公益活动场所较少等问题。一些团体在组织公益活动时,经常会遇到场地方面的困难:地方小了,活动现场显得拥挤;场地大的,场租费用又会超出公益活动的承受范围。比如前段时间常州某学校学生自发在万达广场和莱蒙组织义卖活动,结果被商场管理方阻止,打击了学生们献爱心的积极性。此外,公益活动场所申请较为复杂。申请公益活动审批程序较多,有时要跑好几个部门、企业,有些公益活动因此而未能组织起来。
  为使我市慈善公益事业更好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相关部门应增设固定慈善公益活动场所。我市慈善广场设立在南大街步行街,是全省第一家慈善广场。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增设类似固定慈善公益活动场所,定期免费供各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开展活动。
  2.积极借力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具有公益属性,为公益活动提供免费场所比较合适。建议借鉴有关城市做法,让会展场所、体育场馆、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为慈善活动提供便利。可建立公共场所补偿机制,适当的资金补偿将有利于公共场所的持续运营,减少因为支持公益活动而造成的损失。
  3.简化公益活动场所申请流程。建议建立一个网上公共平台,使公益组织能够尽可能在线申请,减少来回奔波次数,以简化申请程序,鼓励公益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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