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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期 建议加大中试环节投入 推动职务发明专利转化
发布日期:2016-10-27 浏览次数:  字号:〖
 
  致公党常州市委高俊反映: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10.2万件,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职务发明专利授权23.9万件,占90.9%。但是据估算,我国职务发明专利的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平均水平,由此可见,我国大多数的职务发明专利被搁置。科技成果转化难是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障碍,职务发明专利转化率低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科研体系中缺乏产业参与。科研工作者存在“观念屏障”,因为科研工作往往围绕国家战略展开,科研人员很少考虑今后的成果转化,至于是否支持民用产业的发展更是鲜少考虑,固有的科研评价体系也使得科研人员缺少进行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二是中试环节投入太低。一方面,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成果的新突破;另一方面,企业则倾向选择投资已经成熟的技术,这使得中试环节陷入两头不讨好的尴尬境地。按照成果转化规律,一项科研成果须经历从基础性研究到工程化研究再到产业化投入这三个阶段。在这中间,政府一般投资基础性研究,企业则偏好打短线、赚快钱,选择产业化投入,而中间环节则是二者都不愿靠近。
  三是职务发明专利属于国有固定资产,存在“转化焦虑”。例如:一高校教师做出的发明成果,产权在学校。由于发明专利属于国有固定资产,在成果转化的估值过程中,学校担心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对估值表现审慎,最安全的做法就是让这些发明专利“躺”在账上不转化。为此建议:
  一、使企业应成为填补“中试”鸿沟的主体。政府应引导企业加大中试环节投入,建立企业与高校院所紧密结合的产学研联合体。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提出研究项目,政府在提供必要的基础性研究资金的基础上,适时引导企业将资金投向工程化研究,保证中试环节受到重视。
  二、为科研人员树立多元评价体系。转变“重论文数量,轻成果转化”的固有观念,将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也纳入绩效考评中。同时缕清成果转化中高校院所和发明人利益分配关系,设计好利益分配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发明人积极性。
  三、将职务发明从国有资产监管中松绑。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国家设立的高校院所自主转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原则上不需审批和备案。”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将职务发明等同于国有固定资产的思维惯性,建议中央制定配套措施保证政策安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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