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顾凌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新毕业大学生的医保参保。
顾凌在提案中说,现在,江苏省有些高校,对学生参加的医保是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享受的是当地的城镇居民医保,但结算年度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这些毕业生回到常州后,在毕业当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没有任何的医疗保障,并且无法续保。
为此,顾凌建议学习南通市的做法。
南通的做法是,针对大学的参保时间,对南通户籍的毕业学生,在毕业后的3个月内,对次年的医保参保并缴费成功的,医保待遇费用报销可以追溯至当年的9月1日起。顾凌建议我市人社局参考这一做法,完善大学毕业生这一空窗期的医保。
同时,市政协委员许立新提出,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不包含外来务工人员0-6岁的子女。虽然此类人群可到户籍地参保,但报销中存在往返问题,给外来务工人员带来麻烦,也增加了开支。
许立新建议,将外来务工人员0-6岁的子女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减轻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负担,让外来务工人员对常州产生归属感和自豪感。具体操作时,可设置一些条件,如夫妻一方在常州居住满1年以上,具有稳定的工作,连续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等,从而将这些在常务工人员的0-6岁子女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编辑: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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