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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建议我市小学借鉴实施“弹性离校”制度
发布日期:2017-03-13 浏览次数:  字号:〖
 
   民进常州市委钱开宁反映:日前,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全市小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都可延时离校,而家长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目前,我市小学的放学时间大多数在3点到3点半之间,部分小学低年级甚至在下午2点50分就放学。而家长的下班时间基本都集中在5点或5点之后。这样的时间差给家长接孩子放学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去年,我市某门户网站的论坛上发起相关投票,结果显示:约有70%的家长认为小学放学太早让自己非常困扰,大约只有30%的家长表示可以自行接送孩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弹性离校”这项制度不仅解决了家长的困难,也可让无处去、无人管的孩子获得更多保障,可以说解决了一道民生难题,也体现了服务型政府的先进理念。
  因此,建议我市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借鉴实施这项政策。
  一、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政策,对“弹性离校”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时长、费用、责任)进行明确规定。首先,托管时长可根据冬令时夏令时进行灵活调整;其次,应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严格杜绝补课或强制收费;再次,在学生逗留期间出现意外的相关责任等可以引入保险机制,通过参保的方式降低各方风险。
  二、各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的工作模式。具体而言有三种模式:一是自办自管,具体工作主要由校内教师承担。“弹性离校”不应建立在加重教师负担的基础之上,因此应当探索出合理的教师加班工资制度,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教师留校加班。二是自管他办,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主要由退休教师、在校大学生等外聘人员承担。三是可以考虑用购买服务的形式,与一些具有资质的“晚托班”开展合作。
  三、各学校应积极探索实施“弹性离校”制度下的服务内容。比如可以建立相应课外兴趣班等托管模式,或引入一些特色培训机构,适当收取费用,但必须以学生自愿为前提。再如可以开展“法律进学校”、“地方文化进学校”、“传统手工艺进学校”等活动,充分利用留校托管时间,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让学生了解课外知识、学习传统文化等,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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