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员履职 >> 社情民意 >> 内容
 
第64期 “互联网+医疗”亟待规范
发布日期:2017-10-26 浏览次数:  字号:〖
 
  民进常州市委反映:随着网络技术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开始了“互联网+产业”的探索和尝试。近日,“互联网+医疗”开始受到媒体广泛关注,据报道,目前已有20多款专门提供医疗服务的手机APP,服务范围包括医疗咨询、医院挂号、陪同就医、代为买药、上门诊疗,甚至上门注射和上门输液等等。为了应对老龄化社会以及医养结合的社会需求,医护到家是一种有益的探索,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值得肯定,“互联网+医疗”更是对医疗资源分配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在“互联网+医疗”方兴未艾之时,其规范问题和安全性也遭到了普遍的质疑。
  第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方式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寿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都属诊疗活动,只有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单位才可以进行。而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上门医疗服务则基本都不具备这样的资质,也没有在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者获得许可,换言之,大部分医疗APP提供的上门诊疗、上门注射、上门输液、静脉采血等服务都属于无法可依。
  第二,第三方医疗平台为了开拓市场、争抢客户,会主动提供一些明显违法违规的服务内容。比如提供国内还没有获批的“9价HPV疫苗”上门接种服务,甚至一些医疗平台上门给用户注射一些安全性存疑的“美白针”而后导致用户出现心慌、耳鸣、发冷等症状。
  第三,大部分医疗第三方平台为了证明其“权威性”和“职业性”,往往宣传自己与在职医护人员签约,并且都由专业在职人员上门提供服务。但是,目前我国还未开放护士多点执业,也就是说在职护士与医疗平台签约并上门提供服务尚属违法行为。
  种种质疑的背后,其实是“互联网+医疗”在其发展初期,缺少相应的规范和监管。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从各个方面入手,引导“互联网+医疗”产业规范化发展。为此建议:
  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条例。首先是相关部门要针对现在“互联网+医疗”的种种乱象,尽快制定出专门的政策条例来进行约束:主要是对于第三方医疗平台提供服务的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在适当拓宽服务范围的同时,严格杜绝非法医疗等问题的出现。其次是可以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互联网+医疗”实施申报登记制度,规定从事网络医疗服务的机构必须到当地的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之后才能开展服务。
  二、尽快开展全面审查。首先是要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主管部门要对医疗平台进行全面的审查,尤其是争议较大的“莆田系”等,要重点监管,对于不合格的或者涉嫌违法的,要立即关停并责令整改,多次违规的要直接关闭,并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其次是由于第三方平台“点对点”的特殊性,会对主管部门的监管带来一定障碍,因此就应该创新监管途径,比如可以与网络运营商合作,利用大数据工具,对平台一些异常行为进行监管;再比如规定医疗APP中必须内设“举报”栏目,并且举报数据不经由平台审核直接上传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接收并且处理。
  三、制定长期发展规划。随着老龄化社会、互联网社会等不断发展,“互联网+医疗”可以说是未来医疗服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在其发展初期,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首先是可以适当开放护士的多点执业许可,并且鼓励社区医生、护士等基层医疗单位与第三方平台签约,有效促进医疗资源分配。其次是可以将“互联网+医疗”纳入未来家庭医生的规划中,比如授权第三方平台提供数据和服务支持,以提高家庭医生的签约率和服务效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03-2017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hangZhou Committee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