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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关于加强我市普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27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反映: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中央、省“七五”普法规划为指导,积极探索普法工作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新载体,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创建绩效显著,城市文明发展的法治内涵进一步提升,普法正越来越多地影响和改变着市民的生活。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全面深化普法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经费保障水平不高。首先,经费保障不达标,与周边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2016~2018年我市市级财政拔付的普法经费分别为120万元、120万元和108万元,人均(按常住人口计算,下同)不足0.25元。其次,经费保障不匹配,影响创先争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于全省前列,普法工作绩效2016年排名全省第三,2017年升至第二,然而普法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普法工作所处地位却不相适应。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争创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城市”的目标,普法工作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需要充足的经费支撑,经费保障不到位,开展工作常常捉襟见肘,直接影响创建目标的实现。
  二是普法责任制推进不实。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是“七五”普法的重要工作任务。《常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常发〔2017〕36号)明确了普法责任制目标任务,细化了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出台了全市考核验收办法,但在具体工作落实上,少数地区、部分单位对普法工作思想上重视不够,普法骨干交流轮岗频繁,工作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三是法治文化发展不均衡。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提升年”等活动,全市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400余处,实现了市、区、镇、村“四级”全覆盖,但由于个别地区普法经费有限,少数普法骨干工作内驱力不足、工作创新能力不强,导致一些法治文化项目提档升级困难,产品供给单一,优质活动、精品项目数量有限,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高,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呈现出发展不均衡的现状。为此建议:
  一要健全机制,提高普法经费保障水平。按照省标准,结合全市实际,重新测算普法经费缺口,协调市、区两级财政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普法工作发展需要。积极争取法治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立项,将专项经费用于全市法治文化的政策扶持、阵地建管、产品研发、活动惠民等项目支出,全面推进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五大行动”。充分依托社会组织、法治文化项目等普法载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探索建立企业投入、社会支持、多方互惠的普法资金筹措新渠道。加强对普法经费的监管,健全完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和动态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助力我市普法工作良性有序、优质高效发展。
  二要考核问效,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实施纲要,按普法责任制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组织对各级各单位开展工作督查和年度考评,将督查考评结果纳入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提升考核权重,将普法工作考核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并实行人大年度评议普法工作制度,强化考核监督,实行跟踪问效,强力推进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
  三是创新驱动,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依托我市法学会成立市级法治文化研究会,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推动法治理论创新,增强理论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源动力。加强普法骨干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启发创新思维。建立市级法治文化成果库和法治文化人才库,总结法治文化建设经验,加强法治文化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利用。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经费投入,积极争取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对法治文化的支持,探索建立政策扶持、阵地建设、产品研发、活动惠民等优质法治文化项目的奖励机制,广泛调动基层单位和法治文化人才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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