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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期 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教育界别反映: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是学习型城市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石。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学习型城市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6年成功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我市以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以常州开放大学为龙头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正在大力构建和逐步完善,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居民多元学习需求、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作出了积极贡献。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总体要求,我市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在体制机制方面还有一定的完善空间。
  一是终身教育立法保障不到位。目前,苏州、无锡均在制定本地区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对本地区终身教育发展以立法的方式进行系统性建构,我市虽然率先推进学习型城市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但是还没有以立法的方式完善相应的体系保障,使终身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社区教育队伍数量在萎缩。目前,以我市近500万常住人口的规模,按省教育厅“社区教育中心要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万分之一点五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的要求,应配备约750人,而实际我市只有305人,缺口较大。现有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低,职称结构以初、中级为主。持有教师资格证的205人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只有22人,由于名额限制,无法晋升高级职称。
  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主导终身教育发展的重要模式,目前,只有溧阳市、钟楼区能够做到按照常住人口人均4元的标准拨付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其他地区未能按照此标准足额拨付。另外,市级社区教育专项经费较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项目支出。
  为了更好提升终身教育的服务能力,加快我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此建议:
  一、加快终身教育立法,进一步统筹发展终身教育
  为保证终身教育工作持续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议制订《常州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条例》制定需要突出市民受教育权利保障,要明确相关原则,突出各类资源整合,增强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可分为总则、组织实施、保障措施、评价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部分。通过立法的形式,巩固我市终身教育制度建设的成果,更好地推进、监督、保障我市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实施。集中并协同涉及终身教育领域的各个机构、部门、社区等力量,依法治教,从而又好又快推进我市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的和谐发展。
  二、加强开放大学建设,进一步发挥龙头骨干作用
  开放大学是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龙头,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开放大学的环境建设、硬件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终身学习指导和服务。同时,开放大学教师是终身教育课程研发的主要力量,基于开放大学教师开发课程动力不足的问题,应从调整绩效考核政策入手,明确年度考核指标,或采用课时转换制,将开发和实施的课程数通过劳动力评估合理换算为课时,打破原有学历教育与终身教育分裂割据的局面。另外,可借助开展沙龙“以会交友”,通过组织比赛“以赛学友”,举行现场观摩“以学促友”等方式,横向连接各联盟单位,纵向贯通各街道社区,借助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手段,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吸引更多社区教育志愿者致力于开发高质量终身教育课程。
  三、加大经费持续投入,进一步丰富终身教育供给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的经费保障,通过政府扶持、学习者分担、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推动终身教育与培训的有效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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