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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政协来常考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20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13日15日,三亚市政协副主席韦忠清一行13人,来我市考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市政协副主席张耀钢陪同考察。
  考察组一行与我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我市工作情况介绍。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贯彻全国视频会议精神,以浙江“千万工程”为标杆,对标找差,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健全机制,创新实干、久久为功,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四治理、四提升”,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干净整治有序,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预计今年将完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70%以上。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清工作思路,树立科学治理理念,遵循乡村建设规律,突出乡村建设特点,结合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实际,不照搬照抄、生搬硬套城市的处理模式和治理经验,统筹考虑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首先是整体规划先行。按照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一次性规划和量力而行建设相统筹的原则,加快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优化完善镇村布局。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分布现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合理确定村庄类别,明确划定村庄类型,明确不同建设规划标准和要求,不搞“一刀切”。树立全域一盘棋理念,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把村庄道路、污水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工程等设施建设同步纳入规划,在村域内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其次是分类指导实施。坚持分类实施,按照村庄的不同情况,充分考虑村庄自然条件、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文化元素等,梯次推进,努力做到与当地发展水平相适应。第一档,对于10户以下或5年内可能拆并的自然村,按照村庄整洁行动要求,全面落实“三清一改”要求,确保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第二档,对于5年内没有列入拆迁计划、10户以上的自然村,以及未纳入全域美丽乡村规划布点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污水治理、绿化美化等方面提档升级,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第三档,对于确定为全域美丽乡村示范村、宜居村的,落实全域美丽乡村规划要求,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打造“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美丽乡村,全面塑造乡村风貌、传承地缘文化、完善乡村功能、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神形兼备、留得住人、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考察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新北区四图村、梅林村等乡村。经科农委主任蒋华平参加考察。(供稿:经科农委  编辑: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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