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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期 建议开展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9-06-13 浏览次数:  字号:〖
 
  民革常州市委反映:不少市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停放充电,夏季高温天气即将来临,此举极易埋下火灾隐患,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造成人身伤亡。据调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绝大部分发生在充电时,不少还是夜间市民熟睡时,即使被发现,也往往因逃生通道被切断而无法快速逃离,出现伤亡事故。
  据悉,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量已突破70万辆,加上之前已登记上牌的20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加上一些外地牌照、未上牌以及电动三轮车,全市电动车总量保守估计近280万辆,如此大规模的电动自行车一旦管理不善,极有可能变成流动分散的火灾隐患。2017年12月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已明确要求“公民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然而,由于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贪图一时之便以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惩戒不严,使得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安全无小事,夏季高温闷热的楼道环境大大增加了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风险系数。目前全市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上路集中整治,强制实行电动车有牌上路,因车牌是实名登记办理,这也为进行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集中整治提供了可能性。为此建议:
  1.落实主体责任。建议与全市电动自行车有牌上路整治行动同步进行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乱象专项整治,要结合机构调整、部门职能转变,成立市级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部门和分工职责,实行市、区、街道等联动监督管理,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乱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2.强化排查监管。实行属地主管制度,对有物业或主管单位的小区,依法落实街道、社区、物业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强制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备防火分隔设施等。对没有物业或主管单位的小区,可暂由街道或社区主管,结合实际设置集中管理点,实行楼长管理或成立志愿者队共同监管。同时,职能部门要严查整治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等行为,减少源头流入。
  3.加大宣传惩戒。一方面,落实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如借助手机客户端、电动自行车牌照对应的身份信息、移动号码的实名制等,不定期发送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安全警示短信。另一方面,加大违规惩戒力度,重点提高违法成本,如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情节较轻的,除罚款外,主要责任人还要纳入诚信系统,给予相应限制;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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