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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期 各地垃圾分类亟待软标准统一
发布日期:2019-07-25 浏览次数:  字号:〖
 
  致公党常州市委反映:7月1日起,上海迈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全国46个重点城市也在加快垃圾分类的各项环节建设,民众对垃圾分类越发重视。但目前各地垃圾分类软标准不统一,在实际操作中,民众对自己是否正确分类存在困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地方分类标准不统一。以北京和上海垃圾分类标准为例,北京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分类与上海基本相同,区别主要在“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与上海的“干湿垃圾”上。由于标准的不统一,同一垃圾在各地的分类就产生了差异,由此产生的各类特例情况,更是让民众无所适从。
  二是分类标准“变脸”频繁。据媒体报道,上海的垃圾分类标准曾在14年间至少“变脸”了5次,一张“用过的卫生纸”先后被赋予了无机垃圾、可焚烧垃圾、厨余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种“身份”。垃圾分类标准多变,给居民分类设置了人为障碍,极易让居民产生抵触情绪。而相关标准多变的原因则与垃圾末端处置技术的不断调整有关,但政府部门在变更分类标准时对居民接受程度考虑较少。
  三是垃圾桶标识语和译名不统一。例如在同一条街,经常能看到垃圾桶分类存在矛盾。有的垃圾桶分为“可回收物”与“其它”,转个街道就变成“可回收物”与“干垃圾”。同时译名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以“不可回收垃圾”译名为例,有5种之多。如NON-RECYCLABLE、Un-recyclable、NOT-RECYCLABLE、Irrecoverable、Organism等。从词义对应来看,Irrecoverable一般表示疾病难以治愈,损失难以挽回之意,Organism一般概指有机物、微生物,译文不准确、不规范让外国游客不能准确理解含义,也消解了垃圾分类的严肃性。
  为此建议:
  一是全国统一标准,保证长效性。建议根据垃圾终端处理方式,重新制订垃圾分类标准,在分类中应考虑到居民分类习惯和生活习惯,确定通俗易懂的分类名称,并在全国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统一标准和统一名称。
  二是规范宣传,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垃圾分类宣传必须确保直观易懂,同时相关标识也要保证准确明了。例如在垃圾桶的设计制作中,可以考虑从颜色、文字和图片三方面考虑。首先应将垃圾桶颜色和分类直接对应,最终形成类似红绿灯的生活常识。其次是标识语要统一明了,避免标识语不知所云或译文错误。最后是建立垃圾分类的全国通用标识,直观地向公众表明垃圾桶所对应的类别。
  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小程序的宣传推广作用。目前部分社交软件适时推出了垃圾分类的查询小程序,方便居民使用,这也是科技升级便利民众的有益尝试。建议国家在明确相关分类标准后,能与互联网公司深入对接,通过技术手段,将垃圾分类的依据和成效更直观的展现给用户。此外,像小游戏、答题闯关等新颖模式,能潜移默化地向居民传递垃圾分类的知识,同样值得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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