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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期 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2019-08-28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委员黄勇反映:位于我市小营前的常州医药商场一楼台阶设置过高,且有6级台阶,既没有扶手、也没有无障碍设施,患者及其家属去购药时很是不便。据了解,常州医药商场是我市规模最大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销售商场,同时也是我市唯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抗肿瘤口服药物销售单位,凡是服用抗肿瘤口服药物的患者只能到该商场一楼购买“靶向药”。肿瘤患者本是弱势群体,理应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这也是响应我市“管理明星城市”的要求,为此建议:
  一、尽快完成常州医药商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根据2010年8月市政府印发的《常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我市市场监督、药品管理等部门应尽快督促常州医药商场在一楼建设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方便肿瘤患者、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者能够自主、方便地进出医药商场购买药品。
  二、举一反三,完善其他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虽然我市经过多年的建设完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普及率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但是还未形成全覆盖。同时,无障碍设施建成后缺少明确的责任部门和监管部门,甚至出现大量的无障碍盲道区域被改变成为收费停车场及盲道等设施被“占领”等现象。因此,我市城建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内容,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部门无障碍建设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并且形成定期巡查及时维修的制度,确保使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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