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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期 对网售处方药配套监管政策的三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9-09-03 浏览次数:  字号:〖
 
  农工党常州市委反映: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案,重新划定了网络禁售的药品范围,除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其他未被点名的处方药仍存在网售发展空间,这意味着国家对网售处方药有限制地进行了放开。但网售处方药的具体操作办法尚未明确,相关政策法规仍在起草中。处方药网售,多年来一直备受争议,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安全性也一直是其备受关注的重点和难点。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互联网信息互联体系,加强处方药的使用监管。一方面要加强处方的管理,按照《处方管理条例》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网售处方药必须解决处方的来源问题。可建立统一的电子处方第三方共享流转平台,与医院HIS系统对接,实现处方药销售与医疗机构信息的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医生对患者问诊后,根据患者的需求开具电子处方,再通过平台将处方发送给患者,患者凭处方购药。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用药审方和咨询平台,保证处方药的安全使用。充分发挥互联网注册医师和执业药师作用,做到实时在线服务消费者。
  二是加强处方药的质量监管。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药品品质的真伪优劣直接关乎百姓的生命健康,同时药品从购进、流通、储存、配送等多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要求,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药品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监管,确保互联网销售的药品安全有效。
  三是要健全法律法规,明确职责。目前,我国网络售药监管尚缺少国家层面的专门法律,应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解决现行规定的内容缺失和冲突。同时,对药品生产者、经营者、网络销售平台、处方医师等的主体职责须厘定清楚,进一步明晰责任承担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以此保障网售药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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