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建复〔2019〕第69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94号的答复
王中林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越来越引起民众的关注,成为一个社会呼声强烈的问题。而从我市现状看,近两年要求加装电梯的相关呼声一直很高,对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领导也曾作批示,要求回应群众需求,打开政策通道,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在此背景下,《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加装电梯工作步入了正轨。
一、《实施办法》的基本情况
《实施办法》的出台,既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制约瓶颈,增强了可操作性;又注重立足常州实际,吸纳了周边城市的一些成功经验。
(一)明确基本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既要发挥好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和协调服务功能,又要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兼顾到各方利益。《实施办法》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因地制宜、自主实施,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
(二)建立工作体系。加装电梯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必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厘清各级职责,明确牵头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和分工。
(三)确定操作流程。《实施办法》较好回答了加装电梯审批手续在哪办、怎么办、找谁办这三个问题。根据规定由辖市(区)人民政府明确牵头部门,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专窗,统一受理加装电梯申请,由服务专窗汇总相关意见后统一答复加装电梯申请人。
(四)明确补助政策。《实施办法》规定:对符合加装电梯申请条件并出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户按其加装电梯出资金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二、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领导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市委、市政府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十分重视,2019年2月2日由梁一波副市长召开了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力推进,早日实现群众的关切和愿望,真正把加装电梯这项惠民生政策加快落地。
(二)及时跟进,做好前期准备。我局依据《实施办法》,进一步梳理加装电梯的办事环节和流程,组织编制了业主征求意见书、项目协议书、项目申请表等9大类加装电梯前期工作参考文本,明确详细的加装电梯办理流程,给各辖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提供了参考。
同时,市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查技术规程(试行)》,为规范和指导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查工作提供了保障,已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意见》中也明确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将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三)创新探索,取得突破。我市天宁区从2017年开始,不等不靠、主动筹划、积极协调,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通过创新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破解“项目审批难”,通过全程指导、精准服务破解“组织实施难”,创造了可复制的经验,提供了成功样板,取得了好事办好、难事办成的成效。
同时,我市各地正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各辖市、区政府均已明确了其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牵头部门及联络人等;武进、天宁、钟楼区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武进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试行)》(2019年5月7日起施行)、《天宁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2019年4月1日起施行)、《钟楼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相关辖市区下一步将设立服务专窗、开通咨询电话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受理申请与提供政策咨询;辖区内街道、社区等也将按要求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加装电梯申请初审工作;同时由街道(镇)会同属地村委(或社区)等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宣传和纠纷调解,通过“区-街-社区”等多级联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的方式,指导居民通过深入协商,就投资、管理和平衡业主利益等问题统一思想,达成一致意见。如钟楼区在其会办意见中就表示,通过“区-街-社区”等多级联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的方式,已接受业主咨询150余次,印刷并发放加装电梯使用指南宣传册3000余份。
截至目前,天宁区同济花园、浦南新村3台电梯投入使用,钟楼区万博花苑1台加装电梯即将完成施工;全市目前已开展加装电梯前期准备工作并处于待审阶段的项目有15台,分别为天宁区有14台,钟楼区有1台。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根据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我市明确了各辖市区、各有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节点,同时成立了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为了精心抓好组织实施,加快推动加装电梯项目落实,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与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持续探索创新,形成工作合力。把加装电梯同打造宜居城市、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联系起来,办好这一民生“关键小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加强服务保障,严格监督管理。根据加装电梯各项工作节点要求,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做好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积极推动相关辖市区结合区域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引导,统一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协调各相关部门在业主申请加装电梯时应把好设计、监督、维护关,科学合理设计加装方案,严格监督建设过程,积极引导业主文明使用电梯,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表示一是在电梯安装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分别做好安装前开工告知办理、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和监督以及安装完成后使用登记等相关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市民和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二是会同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为有加装意愿的市民提供电梯选型、配置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工作,使广大业主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多理解、多支持,构建和谐邻里关系,为此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推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同时,这又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各相关部门及各辖市、区政府的共同努力和全力配合下,能真正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为居民创造安居乐业的好环境。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所提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重要支撑。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