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体复〔2019〕3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43号的答复
王寅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建高质量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一些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我局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建议,局领导召开会议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专题研究,我们认为,你们就当前我市创模工作在全民运动健身发展、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中肯,原因分析深入,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现就你们所提出的相关建议内容,结合我局目前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加强与改进相关工作的措施,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和帮助。
一、关于“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具体抓手。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后,经认真研究,我市决定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的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编制了《常州市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总体规划》和《常州市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创建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全力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纳入了全市重点工作。
二、关于“完善运动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合理布局全市运动健身设施”
体育场地设施是公共体育服务的基础。为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善运动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近几年,我们先后出台了《常州市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体育场馆建设资金补助办法》《中小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基本建成市、辖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民小区)五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同时,指导和帮助本地企业积极申报上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健身俱乐部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体育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仅省级专项资金一项,截至2018年,我市就有90多个项目获得6000多万元。另外,按照“政府划拨土地、公司投建管一体化”的模式,由我局原下属的体育产业集团公司投资建成了各级全民健身中心6个、在建2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实施《常州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重点实施“31166”工程。
三、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度”
加强监督管理是提高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效能的有效手段。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市体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明确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管理制度。目前,市属体育场馆由全资国有企业常州奥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运营,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全年服务市民超过200万人次,就近满足市民健身需求。针对军人、残疾人、困难职工、老年人、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众,市体育局出台《关于对特殊群体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实行优惠的办法》,实行半价优惠。在全国设区市率先出台《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推行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制度,获得一、二、三级证书的业余运动员,在市属场馆参加运动健身,分别享受七、八、九折优惠。市体育部门下属的全民健身中心均配备了国民体质监测设备,免费为市民提供体质测试服务。2008年起,联合教育部门,先后出台《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补充实施办法》等文件,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2016年省政府出台《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9号),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
四、关于“创新体育公共服务方式,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壮大”
体育社会组织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主体。近年来,我市全面扶持发展体育社团,已经建成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覆盖城乡的体育社团体系。自2011年起,每年均设立150万元体育社团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体育社团扶持发展、培训交流、普及推广、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申报获评5A、4A、3A级的协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奖励。在设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逐步为市级体育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用房。截至目前,在市少体校全民健身中心和奥体中心为体育舞蹈协会、游泳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10余家市属体育社团提供了集中办公场所。实施办赛补贴制度,对体育组织承办各项赛事活动或代表常州组队参加赛事活动给予奖补,较好地激发了社团组织举办活动的热情。2014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018年,共投入1000余万元,举办各类赛事活动近150项次,参与群众近200万人次,吸引社会资金超千万元,达到了高效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的目的。今年,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确定购买36项赛事活动,通过征集赛事活动名称的方式推出“运动龙城大联赛”品牌,集中打造群众赛事活动品牌。
制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轮训计划,着重做好体育教师、职业健身教练两支队伍的培训和颁证工作,提高指导群众健身的专项技能。全市6000多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都配有3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向市民提供健身指导服务。探索与总工会合作,面向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开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更好地服务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活动。探索相关激励政策,支持活跃在一线,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双证人员领衔开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师工作室”,组建一支科学健身指导团队,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健身技能传授、体育文化展示和人才队伍培养平台。下一步将适时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交流。
五、关于“完善运动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全民运动健身效率”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是促进全民健身的重要支撑。我们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开发“常享动”智慧体育服务APP社会版、高校版和青少版,实现健身场馆在线查询、预约、支付和评价等功能,为群众健身提供便捷服务。开通“常州体育”微信公众号,打造常州体育新闻发布、文化交流、知识科普平台。联合卫生等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单位,通过化龙巷“郝大夫在线”、常州日报健康专版、常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天天健康”栏目等积极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普及体医融合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和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强化配合协调,全力以赴做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市体育工作的支持与参与,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州市体育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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