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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高质量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一些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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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寅等4人

关于创建高质量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一些建议

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活动,增强市民身体健康素质,是建设文明城市和健康城市的重要基础。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把“全民健身”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名片,确立了体育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2018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民运动健身工作深入开展。

我市全民运动健身基础较好,是全国最有体育活力城市之一,已在全省率先推进全民运动健身市创建工作,但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亟待关注:

全民运动健身发展不平衡。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体育场馆、专业设施配置集中在城区,乡镇村一级相对薄弱,存在区域差距。二是运动健身队伍发展不平衡,青少年和老年人运动健身活动参与比例较高,在校学生以课间操、体育课等形式开展,老年人以广场舞等就近原则简单锻炼为主,而社会中坚力量——中青年参与运动健身比例较小,参与率亟待提升。

公共体育设施供给不足,现有资源调配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公园、区域生态绿地中运动设施建设较快,但存在锻炼点设置不合理、设施维修维护不及时的现象。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程度低,市民可使用率不高。全民健身中心等公益体育设施市场化运作程度高,公益性体现不足。城市住宅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滞后,管理维护不到位;盈利性运动健身场所建设参差不齐,缺少科学监管。

体育公共服务方式有待创新。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功能单一,场地租赁以外的配套服务延伸不足;体育社团组织发展与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不相适应,现有社团规模小、总量少、社会影响力不强,全民参与互动性不高;体育活动咨询服务发展不健全,体质监测、健身指导功能发展不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程度不高,缺少科学系统的运动健身信息学习、交流和推广渠道。

为了打造好“运动健身城市”新名片,建议:

1、完善运动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合理布局全市运动健身设施

加大财政资金对运动健身公共设施的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因民而异,科学规划健身步道和自行车道、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智能健身房建设;结合“双改(改造功能、改革机制)”体育场馆、业余俱乐部、多功能简易健身点、商场或旧厂房改造等,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运动健身场所;完善基层(镇、村)运动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设施的投入,确保每镇、每村都有适合人民群众需求的综合性运动健身场所。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全民运动健身基础设施,完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政策激励体系,探索政府购买运动健身服务的政府采购模式。强化新建居住区、老城区改造项目中运动健身设施规划和配套设施的建设落实。

2、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度

强化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功能。出台《常州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公共体育设施的统计管理工作,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开展公益服务功能和考核要求,考核内容应涵盖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体育讲座和展览、开展健身技能培训等公益活动。依托各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市民体质监测站,开展全民体质监测服务,将体质监测服务效能纳入考核范围。

完善推动公共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的政策措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在公休日、节假日、业余时间,采取分时段、局部、免费或非营利性收费等方式向公众开放,同级财政资金对面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单位予以适当补贴。突出公益性质,优化全市全民运动健身中心等公益场馆的定价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建议对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3、创新体育公共服务方式,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壮大

培育发展民间体育社团组织。首先要强化体育主管部门在推动体育社团发展中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职能,完善促进体育社团发展相应政策体系,优先培育切合群众需求的公益性体育社团,如游泳、保龄球、太极拳、健身气功、柔力球、广场舞、健身操等,引导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为社团的运营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经费支持。其次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及个人创办以开展全民健身服务为内容的社团组织,鼓励有条件的社团举办赛事,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

发展壮大运动健身指导员队伍。首先要完善运动健身指导员培养机制,将直接为居民提供服务作为人才培养立足点,建立分类培育制度,丰富培训内涵,面向各体育社团广泛培养运动健身员队伍。建立运动健身指导员等级评定和指导资格分类评定等激励政策和荣誉制度。举办全市运动健身指导员技能交流展示比赛,对优胜者予以表彰,激发队伍活力。充分发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公益化、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协会成员深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等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活动。

4、完善运动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全民运动健身效率

加强全民运动健身宣传,依托“互联网+”技术,建设常州市智慧运动健身公共服务平台,集成“运动健身指导、场馆资源、优惠政策、活动社交、宣传展示”等功能,为全市各类体育社团组织、体育企业、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提供专业、全面的一站式服务。开通“运动常州”微信公众号,推广运动健身科学知识,实现运动健身信息交流与推送,推动我市全民运动健身服务迈上新台阶。


 


办理复文摘编/全文:

主办单位

常州市体育局

常体复〔2019〕3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43号的答复

王寅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建高质量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一些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我局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建议,局领导召开会议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专题研究,我们认为,你们就当前我市创模工作在全民运动健身发展、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中肯,原因分析深入,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现就你们所提出的相关建议内容,结合我局目前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加强与改进相关工作的措施,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和帮助。

一、关于“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具体抓手。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后,经认真研究,我市决定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的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编制了《常州市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总体规划》和《常州市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创建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全力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纳入了全市重点工作。

二、关于“完善运动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合理布局全市运动健身设施”

体育场地设施是公共体育服务的基础。为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善运动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近几年,我们先后出台了《常州市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体育场馆建设资金补助办法》《中小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基本建成市、辖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民小区)五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同时,指导和帮助本地企业积极申报上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健身俱乐部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体育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仅省级专项资金一项,截至2018年,我市就有90多个项目获得6000多万元。另外,按照“政府划拨土地、公司投建管一体化”的模式,由我局原下属的体育产业集团公司投资建成了各级全民健身中心6个、在建2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实施《常州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重点实施“31166”工程。

三、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度”

加强监督管理是提高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效能的有效手段。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市体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明确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管理制度。目前,市属体育场馆由全资国有企业常州奥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运营,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全年服务市民超过200万人次,就近满足市民健身需求。针对军人、残疾人、困难职工、老年人、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众,市体育局出台《关于对特殊群体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实行优惠的办法》,实行半价优惠。在全国设区市率先出台《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推行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制度,获得一、二、三级证书的业余运动员,在市属场馆参加运动健身,分别享受七、八、九折优惠。市体育部门下属的全民健身中心均配备了国民体质监测设备,免费为市民提供体质测试服务。2008年起,联合教育部门,先后出台《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补充实施办法》等文件,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2016年省政府出台《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9号),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

四、关于“创新体育公共服务方式,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壮大”

体育社会组织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主体。近年来,我市全面扶持发展体育社团,已经建成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覆盖城乡的体育社团体系。自2011年起,每年均设立150万元体育社团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体育社团扶持发展、培训交流、普及推广、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申报获评5A、4A、3A级的协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奖励。在设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逐步为市级体育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用房。截至目前,在市少体校全民健身中心和奥体中心为体育舞蹈协会、游泳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10余家市属体育社团提供了集中办公场所。实施办赛补贴制度,对体育组织承办各项赛事活动或代表常州组队参加赛事活动给予奖补,较好地激发了社团组织举办活动的热情。2014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018年,共投入1000余万元,举办各类赛事活动近150项次,参与群众近200万人次,吸引社会资金超千万元,达到了高效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的目的。今年,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确定购买36项赛事活动,通过征集赛事活动名称的方式推出“运动龙城大联赛”品牌,集中打造群众赛事活动品牌。

制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轮训计划,着重做好体育教师、职业健身教练两支队伍的培训和颁证工作,提高指导群众健身的专项技能。全市6000多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都配有3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向市民提供健身指导服务。探索与总工会合作,面向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开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更好地服务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活动。探索相关激励政策,支持活跃在一线,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双证人员领衔开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师工作室”,组建一支科学健身指导团队,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健身技能传授、体育文化展示和人才队伍培养平台。下一步将适时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交流。

五、关于“完善运动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全民运动健身效率”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是促进全民健身的重要支撑。我们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开发“常享动”智慧体育服务APP社会版、高校版和青少版,实现健身场馆在线查询、预约、支付和评价等功能,为群众健身提供便捷服务。开通“常州体育”微信公众号,打造常州体育新闻发布、文化交流、知识科普平台。联合卫生等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单位,通过化龙巷“郝大夫在线”、常州日报健康专版、常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天天健康”栏目等积极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普及体医融合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和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强化配合协调,全力以赴做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市体育工作的支持与参与,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州市体育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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