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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相关配套产业等有关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0193

彭伟中等8人

关于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相关配套产业等有关工作的建议

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我市长期失能人员,尤其是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问题,2018年8月,我市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16号),确定建立以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医保基金划转相结合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对经评定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为其本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步参加。今年,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武进区先行试点全面推开,建立了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参保缴费、失能评定、待遇支付、服务提供、经办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实施细则。

常政办发〔2018〕116号文件规定,常州市范围内,各类医疗、养老和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以及愿意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个人服务人员均可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但根据外地已实施护理保险地区的经验问题分析,随着长期护理保险的正式落地,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的医养融合类型的机构以及居家上门护理服务人员面临紧缺,截止到2018年底,我市养老机构109家,护理院机构仅9家,居家护理服务机构虽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但随之配套的居家护理服务、家庭医师签约上门服务制度也未健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虽在2018年已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但是家庭医生签约的人数及实际开展的项目并不乐观,据了解,2018年全年,市本级仅7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签约人数6520人,占市本级160万参加医保人员的0.4%。社区家庭病床等医疗配套建设也未实际开展。

(一)引导创业,大力发展居家护理相关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创业,明确行业要求,简化注册办理流程,发展居家护理相关产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护理器具租赁、消毒服务,照护耗材提供等等相关产业,能够为居家护理的失能人员提供上门送货、安装售后,及器具回收、消毒存放等一条龙服务。

(二)专业培训,大力培养专职护理人员。建议相关部门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进行研究,制定相关上岗标准,大力培养各种类型的专业护理人员,提高护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鼓励社会闲置人员积极参与,从而实现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和医疗护理需求,带动就业增长。

(三)增加投入,促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养老、护理产业的投入和政策性支持,尤其是医养融合产业,进行供给结构优化,区域设置优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办理护理院或医养融合产业,以适应因护理保险实施而导致购买能力大大提高的失能人员的需求。

(四)贯彻方针,落实家庭医师、家庭病床制度。建议相关部门按照医改工作要求,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护理服务工作,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服务资源,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家庭病床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带动部分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结构性调整优化。

(五)部门合作,整合失能人员的政策保障。建议整合多部门(财政、民政、卫计、人社、医保等)对失能人员碎片化的相关政策保障,以护理保险实施为契机,逐步调整财政支出项目,在增量上调整相关政策,集中有限财力,通过各部门合力,建立一体化的保障政策体系。





办理复文摘编/全文:

主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

常民复〔2019〕36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93号的答复

彭伟中等八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相关配套产业等有关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成立了康养学院,依托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市德安医院“民政部高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市卫校以及市枝秀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实训基地,采取政府出资、高校(机构)培训的办法,实施“百名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境外培训工程”和“千名养老护理员专业高校培训工程”,连续7年举办免费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已累计培训3000多人次;举办3届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大赛前10名的选手,晋升为高级职业技能等级。2017年市民政局与市人社局和总工会一起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并举行了技能竞赛,对竞赛第一名选手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常州市技术状元”荣誉称号,竞赛前三名选手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破格申报技师职业资格。截止目前,全市高级以上养老护理员31人,中级229人,初级2527人。实施激励政策,2014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和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一次性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分别为500元、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一次性入职补贴分别为5000元、7000元和10000元。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持续多年维持在92%以上。

尽管我们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从整体上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技能水平普遍偏低等情况依然存在,加上养老服务工作环境苦、脏、累,收入待遇普遍偏低,人员流动性大,养老机构招工难,留住人更难,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为此,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人社、市卫健、市财政、市教育等相关部门,拟从以下几方面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一、完善培养机制

1.扩大招生。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鼓励通过扩大招生渠道,采取奖助学金、社会捐助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逐步扩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

2.加强专业课程建设。鼓励高等院校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相关本科专业,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老年人保健与营养、老年医学、老年心理学、生命伦理学等课程。

3.扩大来源渠道。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

二、构建培养体系

1.培养护理人员队伍。继续采取免费培训方式,加强对机构养老护理员、失智老人照护员、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健康监测、基础护理、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逐步扩大培训对象范围,为失能老人家庭护理人员开展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失能老人子女亲属吸纳到养老护理队伍。

2.培养专业技术队伍。整合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养老服务顾问”等养老专业人才。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重点吸引医师、护师、社会工作师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

3.培养管理人员队伍。加强对养老机构院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等领军人才的养老服务理论和实操培训,系统培训养老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养老运营业务流程、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养老管理人才队伍。

三、加强人才监管

1.建立登记制度。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市统一登记管理,全面如实记录从业经历、从业年限、服务对象评价、参加培训经历、投诉处罚等情况,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今后评职、晋级、提薪、转岗的重要依据,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并入全市大数据库管理,实现数据共享,统一规范管理。

2.完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机制,将养老服务人员从业人员登记注册、职业技能、参加教育培训、规范用工、信息公开等规范管理情况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

四、加强就业保障

1.依法保障劳动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保护,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轮休制度,依法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

2.提高薪酬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拟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市最低工资的1.5-2倍确定工资水平。

3.建立就业补贴制度。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加强政策倾斜

1.建立津补贴制度。对于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凡进入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实行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

2.建立褒扬机制。继续组织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再次对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由衷地表示感谢!我们将以此为工作动力,做实做优养老服务业各项工作。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位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下,我市在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上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常州市民政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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