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提案公开 >> 内容
 
关于依托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与推行,全面加快我市长期养老护理人才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0052

民革常州市委

关于依托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与推行,全面加快我市长期养老护理人才发展的建议

2018年10月,我市发布了《2017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老年人口比2016年增加了3.94万人,老龄化比重增加了0.22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底,常州市户籍人口378.84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7.5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3.10%,其中失能、半失能等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比例超过8%。如按照国际标准测算,不能自理老人与专业护理人员3比1的比例配置标准,仅此部分老人至少需要3万余专业护理人员;自理老人与专业护理人员10比1的比例配置,至少也需要8000-10000余名,未来随着老龄人口总量增加,护理人员的需求也快速增加。

然而,调查发现,我市养老护理人才发展现状远不容乐观,养老护理行业长期存在护理人员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难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和加以解决。

1.护理人才总量基础小底子薄。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总数113家,养老机构床位已经超过两万张,但全市护理人员总数仅有3076人,既达不到养老机构自用,更无法向日益增长的养老护理市场输出人才,随着我市老龄化加剧,未来也将直接制约我市养老事业发展质量。

2.养老护理供需发展不平衡。当前我市老年长期护理以子女为主体家庭照护模式为主,养老护理人员大多集中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服务内容相对单一,以生活照料为主、需求量大的康复、保健护理、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紧缺,且养老护理人员具有封闭性、流动性弱,偏向依赖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提供的平台、薪资等便利,不愿意投身家庭养老,导致对家庭照护难以形成有力帮手。

3.护理人才综合构成不合理。一是结构差异明显,如有证和无证护理人员的数量严重不对等,无证人员更多;如护理人员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男性比例低于总数的10%,远低于养老市场需求;如养老护理人员年龄老化严重,受受社会尊重度普遍较低、待遇低、无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愿意从事养老护理的中青年比例低且从事之后的离职率高。二是职入行门槛再降低,人社部〔2017〕68号文件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取消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不再对其要求职业资格认定,这等于降低了护理人员的门槛,若实际护理需要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不到位,则更加难以保证质量。

4.养老护理人才发展机制缺位。目前我市缺乏自上而下的养老护理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和引领,现有的政策也多是零碎、分散的文件规定;缺乏养老护理市场行业标准,市级护理行业规定尚未出台,养老护理的收费标准、培训考核机制等也不完善,养老护理行业协会等能够协调卫生等职能部门管理护工群体的组织也尚未建立。2017年我市出台了《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实施方案》,专门针对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但目前长期稳定的培训平台缺位,现有的专项培训多是短期行为(年度),参训人员相对比例较低,整体参训积极性不高。

5.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培养滞后。养老护理人才来源相对单一,输入通道狭窄,一是绝大部分护理人员是外地人或本地弱势群体,由老乡或熟人“传帮带”形式入职,人员流动性强,缺少专门培训;二是目前全市尚无一所高等医学院校,也无设有养老管理、养老服务等专业的高校,全日制的护理人才输出主靠市卫校,多为大专学历,受生源少、毕业生待遇低等多重因素制约,卫校也未专设养老护理专业,其他高职学校因无办学资质,其类似护理专业的毕业生难以获得职业证书。

我们认为,如何将养老护理增效提质与群众日益增长且多样化的养老护理需求密切对接起来,是亟待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新难题。2018年我市在武进区率先实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这为养老护理人才提供了新机遇。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议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注重从四个方面培养和建设一支数量大、专业性强、多层次的养老护理人才队伍:

1.完善人才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尽快制定符合市情的护理人才发展总体规划(2020-2025),并纳入“十四五”社会保障体系整体规划。规划应针对家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不同养老护理模式,尽快建立分层次、行业、年龄、身体状况等不同情况的护理培养模式、服务标准和考核机制。依托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和推行,进一步健全养老护理人才合理的薪酬体系和权益保障体系,着力吸引年轻人才投身养老事业。健全完善养老护理行业人才考评、评估服务等行业标准,尽快出台养老护理专业评估机构发展政策,加强对护理服务输出的优良、等级评估及跟踪监督。

2.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设立全市长期养老护理专项基金,实行财政投入和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补充基金来源,开设护理人才支持专项资金。对参加官方培训或竞赛、对养老事业有突出贡献等情形的一线护理人员设立专项奖金、岗位补贴或免费培训,稳定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同时,对于官方认可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保险公司进行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和资助的行为,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减轻其潜在亏损,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发展。

3.创新人才培养和储备模式。尽快建立全市养老护理人员信息库,实行统一入库、一人一证、动态管理、定期考核、积分奖励等举措,确保入门源头的统一管理。强化本土培养,鼓励在常高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精准培养老护理复合型专业人才,试点成立常州健康养老医学院、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基地等科研培训机构。注重人才引进,加大养老产业职业管理、骨干技能等精英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发挥其引进示范作用,同时将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与“百千万”帮扶工程结合起来,吸引贫困地区人口就业转化。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以政府为中介或企业为主导,加快建设实训、实习、实验、大数据处理与应用等功能齐全的教科研平台。针对家庭养老模式,鼓励开展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家庭成员护理上岗培训和常态化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健全培训档案和回访制度,着力每个失能人员家庭都有“护理专家”。

4.加强人文关怀及社会宣传。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护理人员工作和生活,定期对养老护理人员给予心理健康咨询、公益反哺等人文关怀,保持养老护理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加快建立“反哺关爱”制度,对长期从事养老护理且无不良记录的护理人员,在其本人需要养老护理时给予优先考虑、从优对待政策,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能动性。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者发挥作用,重点向孤寡、贫困、残疾等家庭提供护理帮扶,如实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间并以此作为志愿者年老时享受同等或优待服务的凭证,反哺关爱志愿者。积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多种渠道,普及长期养老护理政策及知识,引导社会和群众客观认识老龄化,不断提升对商业长期护理险的认同度,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办理复文摘编/全文:

主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

常民复〔2019〕25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52号的答复

民革常州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依托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与推行全面加快我市长期养老护理人才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成立了康养学院,依托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市德安医院“民政部高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市卫校以及市枝秀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实训基地,采取政府出资、高校(机构)培训的办法,实施“百名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境外培训工程”和“千名养老护理员专业高校培训工程”,连续7年举办免费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已累计培训3000多人次;举办3届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大赛前10名的选手,晋升为高级职业技能等级。2017年市民政局与市人社局和总工会一起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并举行了技能竞赛,对竞赛第一名选手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常州市技术状元”荣誉称号,竞赛前三名选手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破格申报技师职业资格。截止目前,全市高级以上养老护理员31人,中级229人,初级2527人。实施激励政策,2014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和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一次性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分别为500元、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一次性入职补贴分别为5000元、7000元和10000元。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持续多年维持在92%以上。

尽管我们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从整体上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技能水平普遍偏低等情况依然存在,加上养老服务工作环境苦、脏、累,收入待遇普遍偏低,人员流动性大,养老机构招工难,留住人更难,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为此,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人社、市卫健、市财政、市教育等相关部门,拟从以下几方面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一、完善培养机制

1.扩大招生。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鼓励通过扩大招生渠道,采取奖助学金、社会捐助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逐步扩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

2.加强专业课程建设。鼓励高等院校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相关本科专业,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老年人保健与营养、老年医学、老年心理学、生命伦理学等课程。

3.扩大来源渠道。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

二、构建培养体系

1.培养护理人员队伍。继续采取免费培训方式,加强对机构养老护理员、失智老人照护员、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健康监测、基础护理、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逐步扩大培训对象范围,为失能老人家庭护理人员开展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失能老人子女亲属吸纳到养老护理队伍。

2.培养专业技术队伍。整合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养老服务顾问”等养老专业人才。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重点吸引医师、护师、社会工作师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

3.培养管理人员队伍。加强对养老机构院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等领军人才的养老服务理论和实操培训,系统培训养老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养老运营业务流程、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养老管理人才队伍。

三、加强人才监管

1.建立登记制度。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市统一登记管理,全面如实记录从业经历、从业年限、服务对象评价、参加培训经历、投诉处罚等情况,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今后评职、晋级、提薪、转岗的重要依据,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并入全市大数据库管理,实现数据共享,统一规范管理。

2.完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机制,将养老服务人员从业人员登记注册、职业技能、参加教育培训、规范用工、信息公开等规范管理情况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

四、加强就业保障

1.依法保障劳动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保护,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轮休制度,依法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

2.提高薪酬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拟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市最低工资的1.5-2倍确定工资水平。

3.建立就业补贴制度。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加强政策倾斜

1.建立津补贴制度。对于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凡进入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实行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

2.建立褒扬机制。继续组织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再次对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由衷地表示感谢!我们将以此为工作动力,做实做优养老服务业各项工作。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位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下,我市在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上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常州市民政局

2019年5月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03-2017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hangZhou Committee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