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广旅复〔2019〕43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83号的答复
金刚等16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对您们的提案答复如下:
发展乡村旅游是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丰富旅游业态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富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我市在长三角地区地理位置优越,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质的旅游资源、深厚的农业基础和厚重的人文底蕴,具备打造乡村旅游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文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当前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一方面乡村旅游蓬勃兴起,延伸了产业链条,推动了我市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也成为农村经济转型、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增长点;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良莠不齐、发展无序的问题。因此,下一步我们将: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了对发展乡村旅游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务,主要从组织保障、服务保障、政策保障方面提出了各相关单位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打造我市乡村旅游在更高层面上解决实际困难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完成首个《常州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乡村旅游的总体定位、空间格局和产业目标,为我市乡村旅游开创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三、加强宣传营销,突出乡村四季特点,包装活动产品,不断拓展“乡村过大年”“乡村旅游节”“乡村采摘节”三大传统乡村节庆品牌内涵,提升乡村旅游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局整合全年乡村旅游资源和节庆活动近50项,通过户外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杂志等全媒体,宣传乡村旅游产品和活动。开通了微信小程序常州乡村旅游。
四、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一定规模的乡村旅游集聚区,是根据各辖市、区情况,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乡村旅游区,作为各地的试点。解决土地、资金、标准和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乡村旅游的起步,首要解决的就是土地问题,在这方面的创新是符合国家对农村土地改革的大方向;而资金的问题是提高乡村旅游打造的起点、规模和质量的关键,尝试多种渠道的共建,对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注入更多新鲜力量;作为新兴的服务业项目,乡村旅游的规范管理和积极营销是今后更好发展的必要条件,各辖市、区应当出台实施细则,各相关单位贯彻行业标准,为乡村旅游发展保驾护航。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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