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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0283

金刚等16人

关于加大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发展乡村旅游不仅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之一,还是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动力之一,更是常州推进旅游明星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的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乡村旅游的影响越来越大,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高质量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1、乡村旅游品牌效应差

目前我市乡村旅游的开发多是依赖农业资源开发产品,主要以观光、餐饮、采摘为主,缺少对乡土文化和地域特色的挖掘,造成旅游产品单一雷同。此外,乡村旅游多以独立的村庄或农庄为单位,以点为旅游载体,以1到2小时车程的周边城市为主要客源地,市场狭小,同质化竞争,造成严重内耗。由于无法形成乡村旅游品牌效应,也造成本市乡村旅游缺少市场竞争力。

2、体制不健全,联动发展机制没有形成

乡村旅游涉及到食、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但公安、国土、文化、安监、卫生等部门管理服务跟进不快,产业联动发展机制还没形成,乡村旅游开发尚处于旅游部门单打独斗阶段,宣传推荐力度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重要性没有得到凸显。

3、政策支持力度小,项目融资困难

乡村旅游项目受限于各类土地指标,用地无法得到保证,项目推进缓慢;据了解,全市一年仅有300万左右的旅游引导资金,部分镇甚至没有安排旅游发展预算;同时乡村资源一般不具有绝对优越性,投资回报周期长,民间资本也持谨慎态度,导致融资路径闭塞。缺乏对资本的吸引,导致乡村旅游缺乏持续发展根本动力。

4、旅游基础设施相对简陋

乡村地区往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落后,难以满足现代旅游需要,道路、停车场、厨厕、垃圾污水处理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发展乡村旅游地区的道路等级、用电保障、网络通信、饮水安全、环境整治等急需提升改善。

5、旅游发展人才匮乏

居民有较高的旅游参与意愿,但实际从事经营的人数不多。同时,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者往往缺乏先进经验,发展理念落后;旅游专业的人才没有真正进入农村。

1、加强协同联动

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多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各级政府要以发展乡村旅游载体,整合旅游、文化、交通、财政、建设、环保、消防、农业、水利、卫生、人社、发改等部门资源,成立“政府领导、各方联动、农户参与”的乡村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在政策制定、规划引导、政务服务、宣传推介层面形成最大合力发展乡村旅游。如在项目支持上,要拟订出台乡村旅游项目开业验收统一标准,实行部门一体化验收制度,尤其是对于民宿的消防规定要出台一事一议的政策。

2、加强政府财政支持

要统筹整合交通、国土、水利、建设等部门的镇村建设资金,把旅游元素和开发要求植入到各项基础开发中。落实旅游发展专项经费,分重点、分批次逐步增加旅游投入。加大对乡村旅游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乡村旅游重点村道路、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

3、加强用地保障

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允许发展乡村旅游中的土地点供,降低旅游用地价格。

4、加强金融支持

拓展旅游投资主体,明确政府和社会投资分工,形成政府投资是引子,市场投资是主体的多元化投资体系。金融机构要对乡村振兴中的农旅项目给予信贷优惠。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旅游主管部门加强组织人员培训,鼓励“政校企”合作,建立旅游实践教育基地。开展旅游管理、接待礼仪、导游讲解等多种类培训,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引进专业人才,通过“龙城英才”计划,招引一批高素质的旅游专业人才和优质的文旅运营企业,投身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





办理复文摘编/全文:

主办单位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文广旅复〔2019〕43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83号的答复

金刚等16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对您们的提案答复如下:

发展乡村旅游是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丰富旅游业态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富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我市在长三角地区地理位置优越,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质的旅游资源、深厚的农业基础和厚重的人文底蕴,具备打造乡村旅游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文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当前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一方面乡村旅游蓬勃兴起,延伸了产业链条,推动了我市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也成为农村经济转型、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增长点;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良莠不齐、发展无序的问题。因此,下一步我们将: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了对发展乡村旅游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务,主要从组织保障、服务保障、政策保障方面提出了各相关单位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打造我市乡村旅游在更高层面上解决实际困难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完成首个《常州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乡村旅游的总体定位、空间格局和产业目标,为我市乡村旅游开创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三、加强宣传营销,突出乡村四季特点,包装活动产品,不断拓展“乡村过大年”“乡村旅游节”“乡村采摘节”三大传统乡村节庆品牌内涵,提升乡村旅游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局整合全年乡村旅游资源和节庆活动近50项,通过户外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杂志等全媒体,宣传乡村旅游产品和活动。开通了微信小程序常州乡村旅游。

四、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一定规模的乡村旅游集聚区,是根据各辖市、区情况,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乡村旅游区,作为各地的试点。解决土地、资金、标准和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乡村旅游的起步,首要解决的就是土地问题,在这方面的创新是符合国家对农村土地改革的大方向;而资金的问题是提高乡村旅游打造的起点、规模和质量的关键,尝试多种渠道的共建,对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注入更多新鲜力量;作为新兴的服务业项目,乡村旅游的规范管理和积极营销是今后更好发展的必要条件,各辖市、区应当出台实施细则,各相关单位贯彻行业标准,为乡村旅游发展保驾护航。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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