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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0246

戴罗平

全面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的建议

为了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的现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2017-2019)行动计划,截止2018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规划发展村)从25%大幅跃升至80%,为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重大成绩,局部形成了特许经营模式及智慧水务等亮点。但是,从全市层面上看,由于建设项目在全市全面展开,面广、量大、时间紧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从技术标准确定、方案设计到施工及管护均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必要分析并加以解决,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及环境效益,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经现场调查及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有:

1、生活污水收集种类不完整,有的项目仅收集厕所污水(化粪池),厨房污水、洗涤及沐浴污水未收集,即“三水”仅收“一水”,因而,造成仍有部分污水进入河道。

2、设计、施工队伍挂靠资质较多,收集管道设计、施工不规范,有的甚至是严重的设计错误及施工错误,无法保证管道的正常运行,有的收集到的污水进入市政管道或处理装置量明显偏小,有的在雨天会发生污水从新排管道倒灌现象。

3、管道质量差,管材以次充好,达不到规范标准,管道弯曲变形、开裂,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

4、处理标准千篇一律,没有根据排放区域水体敏感度区别对待,处理设施选择过分高、大、上。经济合理性欠妥(投资及运转费用),部分设施运转不正常。

1、评估已建项目并对问题进行整改

建立事后评估制度,委托专业机构逐村对所建项目进行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绩效评估,政府应根据评估结果督促各参建方、运营方将工程及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保证污水全面收集、全量处理达标排放,达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的效果。

2、加强拟建项目的监管

各级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主体,强化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从源头上入手,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科学决策论证,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应高效集成、处理效果稳定、设施易维护、性价比高,施工的工程质量应严格把控,质量监督部门应介入。

3、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一是完善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引入PPP等模式。二是强化运营维护,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对环保设施开展第三方运营。三是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采用使用量付费方式,依据处理后检测达标的污水量,政府提供相应的付费金额。





办理复文摘编/全文:

主办单位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住建复〔2019〕第65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46号的答复

戴罗平委员:

您提出的“全面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深刻分析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认真查找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市下一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常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16年以来,我局通过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积极牵头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力推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市以农业面源治理、环保拉网式联片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开展了一批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和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工程,在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推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近两年的攻坚战,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完成1389个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占现有规划发展村庄数量的83.3%。

二、我市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一是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明确责任主体和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各辖市、区政府作为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按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年度工程实施计划,加强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工程验收管理。二是选取科学运营模式。积极组织各辖市、区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实现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推进。根据各辖市、区实际,逐步建立县域统筹机制,积极引导各辖市、区采用项目总承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专业化的建设运营方式,高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量大面广、建设资金缺乏、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着力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如,溧阳市与武进区采取PPP模式;金坛区采取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承包模式;新北区采取设立国有独资企业常州新美水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模式,天宁区和钟楼区区级统筹,以郑陆镇和邹区镇为主开展建设管理。三是强化报告检查制度。通过建立工作信息联络群,实时通报各辖市、区动态,按要求及时向省相关部门报告月度进展情况,并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专项通报。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针对既有设施运行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活动,及时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对新建项目加强质量监管。

(二)突出规划设计,统筹治理工作。一是严格规划管控。结合镇村布局规划,组织各辖市、区全面开展并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实施城乡、区域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护。二是强化分类实施。按照“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确定直接接入市政管网处理、相对集中处理设施、分散式处理设施三种治理模式。对城镇周边和邻近城镇污水管网的规划发展村庄,优先考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模式;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的原则优选处理方法,在满足处理效果的前提下,平衡建造运维成本和操作管理难度,以取得最佳效益。三是发挥示范引领。新北区和溧阳市作为近两年省级试点县(区),通过机制建设、管理模式和技术研究创新,积极开展示范引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收集处理方案,严抓工程质量。以新北区为例,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创新建设运行方式,全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泵站、截污设施、农村污水分散处理装置等)均按照“四统一”模式建设运营,由国有公司负责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全寿命周期的建设运营管养,扎实推动污水管网建设,使得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专门研究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计标准方案》,推进标准化工艺,受到省考核组高度认可,成绩领先。

(三)排查既有设施,及时落实整改。我局会同市“263”办,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环保专业评估单位对2016年以前956套即有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和技术评估,并向各辖市、区通报了相关问题,部分设施存在建设标准偏低、处理绩效不高,长效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各辖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已结合新建项目,针对既有设施存在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和计划,同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专业养护单位,确保年内既有设施运行率达到80%以上。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强化组织统筹牵引。总结前期经验,发挥组织优势。1.召开工作例会,一方面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明确阶段工作任务和标准,列出形象进度,督促抓紧推进项目,确保到年底完成111个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另一方面分析工作推进中好的做法或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可供相互借鉴,另一方面集思广益,帮助解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拓展工作信息联络群功能,建立实时动态建设图,适时表扬进度快,督促进度慢的项目,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3.加强督查考核。按照《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从严落实工作责任,针对各辖市、区的工作组织、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定期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实行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不断优化模式工艺选择。综合考虑村庄自然地理因素、布局形态规模、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改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村制宜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选成熟稳定、实用低耗的处理技术和设施。一是模式选择上,按照“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推进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对城镇周边和邻近城镇污水管网的规划发展村庄,优先考虑接管处理的模式;对不具备接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且排放标准要求较高的规划发展村庄,宜采取相对集中处理的模式;对居住相对分散或管网建设难度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采用分散处理的模式,就地就近对单户或多户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通过分散式的治理设施进行处理。二是在工艺选择上,以循环利用为主,以单纯处理为辅。优先采用生物处理工艺进行预处理后排入附近的农村生态系统,如农田、沟塘、湿地等,实现水资源和氮磷资源的再利用。同时,针对村庄生活污水排放不稳定,水量变化大以及运行维护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特点,选择抗冲击负荷能力强,工艺流程简单的处理工艺。针对地区不同特点和要求,因地采取比如AO+MBR(缺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AO+MBR,A-A-MBR(气升式膜生物反应器)等工艺。

(三)不断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紧紧盯牢工程建设质量这个“生命线”,全程接入监管,重点抓好,努力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目标。一是加强项目审核。继续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的原则,指导各辖市、区注重结合当地实情,加强项目设计,优选治理模式,在满足处理效果前提下,平衡建造质量、运维成本和操作管理难度。同时,深入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加强与村集体、村民搞好对接,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对图纸、现场、拟采用设备、材料等进行公示,接户工程必须经过每个村民签字同意。二是加强过程检查。指导各辖市、区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及施工安装方案审核,落实管网设计施工、处理技术产品选用、设施建设安装、日常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强化工作进度、施工质量监管以及后期运行维护、检测评估指导和监管。对每一批大宗材料,均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材料质量。督促各辖市、区全力做好工程管道开挖,管道铺设闭水实验以及设施建设安装等关键环节工作,管网建设全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关注“最后5米”的入户管道建设和改造,确保纳管收集率达标。鼓励发动当地村民参与旁站监督,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三是突出竣工验收。除按程序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外,组织辖市、区积极开展第三方检测评估,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处理达标。

(四)不断加强设施运行维护效益。牢固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全力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按照“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原则,继续指导各地区探索推行通过项目总承包、PPP合作等形式,采取政府采购服务、企业负责运营实施的方式,实现专业化运维,确保管理机制长效运行。指导各辖市、区创新监管手段,建设智慧水务平台,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远程集中管理、全天候实时管理、线上线下联动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五)不断培育村民参与积极性。农村污水治理要取得长期成效,必须提高环保意识,加大公众参与度。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保障机制。针对当前农村污水设施建设推进难度大、处理效果反复等问题,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在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加大农村污水治理信息的公开度。发挥媒体宣贯和舆论监督的力量,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政策和重要性,大力培育公众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真正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最大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一方面纠正农民的一些固有观念和不良习惯,另一方面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鼓励和发挥农民自觉参与的意愿。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是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乡绿色协同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与各辖市、区和兄弟单位进一步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为推动常州乡村质态向更美跃升、城乡统筹向更高质量发展做出努力。

再次感谢您对常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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