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领域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17年3月5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性意见。
2019年9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从学生和家长的课后服务需要出发,因校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种课后服务形式,进一步统整校内外优质课程资源,创新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不同学生及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各地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推动落实“政府补助一点、学校承担一点、教师奉献一点、家长分担一点、社会支持一点”政策,合理分担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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