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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9-29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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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市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的建议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牵动着千千万万父母的心,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常州不断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措施改革,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全市376家幼儿园和392家中小学69.5万名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构建日常监管机制。针对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构建了“3+X”监管体系,建立校园食堂由学校、家委会、食品安全监管机构“3”家和市教育局组织的联合执法团队“X”共管的监管机制。同时建立了校长信箱、学生信箱督查发现问题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检查学校食品采购、原料加工、制度落实、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应急处置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推行阳光餐饮平台。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堂阳光餐饮建设,展示食堂加工操作过程,公开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应公示信息、监督检查情况、信用情况、公众评价情况等,通过常州阳光餐饮”APP软件对校园食堂实时监管。截至目前,全市校园食堂阳光餐饮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实施食材集中采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推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实行食材采购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严格行政成本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已完成供货商政府采购招标,涵盖蔬菜、肉类、禽蛋等十一大类。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自营食堂纳入统一采购管理,鼓励学校委托经营食堂主动纳入管理。

目前,全市部分学校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食堂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夯实校园食堂安全。

(一)重视不够,内部管理不到位。部分学校领导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对食品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食堂在日常管理、场所和设施设备、规范操作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不足,食品安全意识弱;食品安全管理台账不完善;仍存在食品安全检测不合格被相关部门曝光的现象。

(二)投入不足,运营情况差异大。部分校园食堂供餐条件有待改善,设施设备配置不足。城市与农村学校、公办与民办学校、学校自建和对外承包食堂之间,食堂卫生状况、管理水平差异明显,主要原因是食堂运营成本和利润决定了食堂经费投入的多少。部分校园食堂基本处于保本运作,无多余财力提升设施设备,偏远乡镇校园食堂硬件设施更新慢。随着物价上涨和疫情期间带来的管理成本增加,食堂经费不足的问题愈发明显,给校园食堂餐饮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三)被动把关,食材质量验收难。“常州阳光餐饮”信息化监管平台仅对校园食堂食品加工环节进行阳光监管,食材从产地到学校的监管仍从在空白,市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和“阳光餐饮”尚未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学校作为校园食堂的责任主体,在食材的验收环节仍处于“被动把关”的处境,只能以菜品是否新鲜、足量作为评判标准,对食材质量是否达标、是否有药物残留、是否全程可追溯等情况没有有效手段。

(四)协同不畅,食堂监管合力难。校园食堂安全包括食材进货、食品加工、现场卫生、用餐环境等多个环节,涉及教育、市场监管、食药监、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对校园食堂安全的侧重程度不同,导致监管力度不一,监管“一盘棋”局面尚未形成。

(五)对比苏锡,创新改革步伐小。无锡市自2019年起推进中小校园食堂治理改革,成立国企,建设生产和配送基地,专门为学校供应食材,目前已覆盖全市568所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671个食堂。2020年无锡锡山区启动净菜配送试点,校园食堂接收食材后可“直接下锅”。苏州除高新区、张家港市外,全部采用“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学校烹饪”的食堂管理模式。从食材、存储、加工、烹调、供餐、消毒、监控、管理、共治、陪餐“十道关”把控食堂安全。

“民生无小事”,要进一步提高校园食堂安全能力水平,切实把校园食堂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健全各项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落实责任机制,落实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食堂实际运营者为第二责任人的校园食堂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准入机制,对实行承包、转包或托管的食堂,要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深化陪餐机制,全面启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行政教师轮流参与陪餐,鼓励学校开展“食堂开放日”等安全主题活动,邀请家长进校园陪餐。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阳光餐饮”建设,推行食堂等级评定制度,推进食堂管理的公开透明。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对校园食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快“阳光餐饮”“农产品质量追溯”“智慧市场”等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食堂运营。将校园食堂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完善食堂硬件设施和配套设施,确保校园食堂功能完备,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推进校园食堂标准化进程。建立健全校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人登记管理的独立食堂财务账本,规范食堂收支行为。鼓励学校自建食堂或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经营管理食堂,逐步调整经营方式,向“公益性”食堂方向转变。

(三)尝试配送改革,实现全程可溯。借鉴无锡、苏州市以食材集中招采、配送为突破口开展校园食堂治理改革的经验。尝试建立由国企统一负责的食材供应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应急配供体系和价格调控体系,统一对食材进行抽检、快检,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在“最易腐”食材采购环节狠下功夫,把好“食材关”,提高学生用餐质量。探索更科学的按需配送模式,结合学生体质情况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优选膳食均衡方案,按学生需求优化菜单,制定“校园食堂菜谱”,规划相应产品需求,基地按需匹配生产并实现全程可追溯配送。

(四)加强宣传教育,实现社会共治。注重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入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监督。强化社会共治,调动学生家长、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成立安全监督志愿者团体,让家长参与到食堂安全共建共治中,有效补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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