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要进一步提高校园食堂安全能力水平,切实把校园食堂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健全各项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落实责任机制,落实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食堂实际运营者为第二责任人的校园食堂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准入机制,对实行承包、转包或托管的食堂,要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深化陪餐机制,全面启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行政教师轮流参与陪餐,鼓励学校开展“食堂开放日”等安全主题活动,邀请家长进校园陪餐。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阳光餐饮”建设,推行食堂等级评定制度,推进食堂管理的公开透明。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对校园食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快“阳光餐饮”“农产品质量追溯”“智慧市场”等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食堂运营。将校园食堂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完善食堂硬件设施和配套设施,确保校园食堂功能完备,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推进校园食堂标准化进程。建立健全校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人登记管理的独立食堂财务账本,规范食堂收支行为。鼓励学校自建食堂或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经营管理食堂,逐步调整经营方式,向“公益性”食堂方向转变。
(三)尝试配送改革,实现全程可溯。借鉴无锡、苏州市以食材集中招采、配送为突破口开展校园食堂治理改革的经验。尝试建立由国企统一负责的食材供应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应急配供体系和价格调控体系,统一对食材进行抽检、快检,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在“最易腐”食材采购环节狠下功夫,把好“食材关”,提高学生用餐质量。探索更科学的按需配送模式,结合学生体质情况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优选膳食均衡方案,按学生需求优化菜单,制定“校园食堂菜谱”,规划相应产品需求,基地按需匹配生产并实现全程可追溯配送。
(四)加强宣传教育,实现社会共治。注重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入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监督。强化社会共治,调动学生家长、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成立安全监督志愿者团体,让家长参与到食堂安全共建共治中,有效补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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