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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关于加快我市公共场所AED铺设,为常州市民造福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9-29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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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平

关于加快我市公共场所AED铺设,为常州市民造福的建议

我国心源性猝死(心脏骤停)发生率为每10万人约42人,年发病人数超54万,占心血管病死亡的50%以上。拯救心源性猝死的黄金抢救时间是4分钟,在1分钟内进行人工心肺复苏(CPR),并且在4分钟内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除颤,两者组合存活率可达90%AED作为一种急救设备,操作简便,可以帮助心室颤动的病人恢复心律,是世界公认的制止心源性猝死的最有效方法。

我国医院外心肺复苏的成功率不足4.5%,而发达国家可达47.5%,这一现状和我国人工应急救护培训的普及率较低以及公共场所AED配置不足有很大相关性。日本公共场所拥有AED数量每十万人口为394台,美国为317台,而我国只有0.2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各城市AED配置有很大进展,如北京地铁至年底前有7条地铁共105个站将全部配置AED深圳已配置5500台,完成安装3500台。我省南京市、徐州市实现了AED在地铁交通的全覆盖。

我市AED配置明显不足,去年通过社会募捐,才在常州机场配置了全市第一台公益性AED。钟楼区红十字会通过开展筹款活动,估计明年将有11AED可投入使用。综合来看,我市公共场所应急救护设施建设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与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水平相比,与我市居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成绩相比,明显落后了,急需迎头赶上。

1. 政府主导,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AED的配置和推广使用,是一个城市公共卫生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公共场所推广普及AED设施,加强民众急救知识普及,对于提高院前急救能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将AED购置、后续维护、更新费用以及培训、宣传费用作为民生实事列入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预算。与此同时,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慈善机构、基金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鼓励社会捐助,如“红十字会基金”、“体彩基金”、“福彩基金”,鼓励学校、体育竞技场所、大型企业、商场、景点、住宅区等购买AED

2. 分层试点,公共场所优先配置AED

结合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布局规划,逐步分批分阶段推广AED配置使用。要借鉴国内外经验,加大在机场、火车站、地铁、公交中心、景区、体育竞技场所、大型商业机构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配置力度,争取实现人员密集场所每5万平方米配置1台,统一设计制作AED标识外箱,指定专人管理,绘制AED地图信息,以便突发情况下查询使用。

3. 落实责任,建立权责合理监管体系

AED的管理原则上由AED设置所在的单位或所有者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由于大部分设置单位或所有者缺乏AED管理的专业能力,建议尝试通过招标采购监管维护服务,由中标方承担AED的安装、维护的主要职责,建立以专业管理机构与设置单位组成AED的管理、监督和质量控制体系。

4. 加强培训,开展推广使用培训

通过媒体,多层面、多途径向公众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提高大众对AED的认知程度。红十字会等相关组织在原急救知识培训取得好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将AED的使用培训纳入急救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议由红会组织相关培训机构承担AED配置所在场所相关人员的急救培训与发证。在经培训的人员中招募志愿者,建立公共急救的骨干队伍。

5. 启动立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

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做法,开展公众实施除颤(PAD)计划,对抢救实施者予以免责保护。通过立法,启动制订“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相关的国家性法规办法,推广配备使用AED的实施细则,就公共场所配置AED的政府责任、场所选址规范、培训宣传内容及急救法律责任等作进一步明确,为推广配备使用AED提供保障,推动我市公众急救能力提升,实实在在为全市百姓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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