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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12-22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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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等19

关于出台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建议

1. 政策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江苏省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常州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养老保险实现全市统收统支,应保尽保”的目标。

2. 其他地区经验作法

2019年末无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14万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69.37万人。苏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享受待遇人员)44.79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员3.35万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数为41.44万人,享受率达92.52%

3. 常州现状

2019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1.77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员23.48万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48.29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0.42亿元,基金总支出17.91亿元。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3.4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62.4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1. 享受待遇差距较大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目前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享受财政补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相比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相对较低,但退休后个人待遇也相对较低。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到达退休年龄后,仍需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入老年居民保障范畴。相比职工医保,退休前缴费标准相对较低,退休后仍需缴费,医保待遇也较低。

2. 财政负担较重

2021年度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670元,财政补贴850元;进入老年居民保障范畴后,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670元,财政还需补贴1030元。财政承担比例较高,负担较重。

3. 不利于常州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和谐幸福明星城建设

目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仍然是按照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进行分割,不同的对象有着不同的筹资标准,职工与居民有别,客观上影响了常州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和谐幸福明星城建设进程。

1. 深入调研,拟定方案。建议市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专题调研,就鼓励引导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开展方案谋划和初步拟定。

2. 出台政策,加强引导。建议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坚持“全民参保”原则适时出台相关政策:一是继续加大在职职工参保力度;二是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三是用好现有政策,确保失地农民应保尽保,纳入城乡居民保险。

3.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建议利用市级各类融媒体资源,策划开设专栏专版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专职网格员定期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4. 先点后面,分步推进。建议选择主城区开展试点推进工作,根据试点开展情况,逐步向全市范围推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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