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土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对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应做好前瞻性的规划和调研:
1. 做好调研,研究出台适合常州本地民情特点的宅基地自建房政策。调研国内新农村建设先进地区,对于符合政策,进行危房旧房改造要出台相应政策予以鼓励。
2. 对农村村民自建房需求进行全面摸底,做好市场调研,鼓励有规划、设计、建设资质的企业组团进入与村民对接,刺激内需,做好相关市场开发。
3. 小范围试点,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建房需求强烈,经济基础好,自然条件好的地区进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
4. 成立农村土地协查员队伍,及时汇总涉及农村土地违规违法的信息,及时相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5. 及时做好自建房的确权颁证工作,确保合规建房农村居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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