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政府主导对全市的食品行业协会按照种类,对已有的和尚未建立的行业协会进行建设与重组,打破地域壁垒、打破规模壁垒,真正让绝大部分生产企业加入到相应的食品行业协会中。同时协助食品行业协会完善其制度规章、运营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食品行业协会各立山头、难以统一发挥作用的现状。
二是通过地方立法等方式明确食品行业协会的日常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成员单位之间的技术协作和经济协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人才培训。引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对本行业的食品进行自主认证,增强食品竞争力,给消费者以更多选择。组织市场调研,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搜集、传递信息,为成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向政府反映生产者的愿望与要求,维护本行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协助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规制,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三是出台相应制度,将一部分权力委托或授权委托给食品行业协会,赋予其一定的监管权激发行业协会的监管积极性。可以通过赋予行业协会对食品企业资质审查、证照签发、食品认证等职能,吸纳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协同管理,缓解政府部门的监管压力。同时,政府应简政放权,将审批程序中的审查、评估、认证等环节逐渐交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运作,政府将精力侧重于对第三方组织的监管,不仅能减轻监管压力,更能够提高评估认证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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